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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还是妄想?
武汉市优抚医院   2010-07-27 02:10:40 作者:武汉市优抚医院心理科主任 霍云翔 来源:武汉市优抚医院 文字大小:[][][]

据报载,某地一28岁女青年,12年来“痴迷”刘德华,不理会亲人朋友的劝阻,甚至为了见“偶像”一面放弃自己的学业、工作。最终逼得家中卖房、老父卖肾,无力继续负担的家庭无奈下向媒体诉苦求助。这样有“噱头”的“痴迷”极具新闻价值,一时间媒体趋之若鹜,民间议论纷纷,一边倒的好事者为了所谓“献爱心”,居然组织起来捐钱捐物,要帮助她实现所谓“梦想”——再赴香港见刘德华一面!

作为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把整件事情前因后果考量一番,不由得想到如下问题:见到刘德华她就一切恢复正常了吗?她如果再提出要嫁给偶像怎么办?她如果继续提出新的、更具奇幻色彩的令人难以满足的要求怎么办?人们的热情只是一时,众人的“帮助”只有一时,热乎劲过后她和她的家人又该怎样回复到正常的生活中去?这是“梦想”吗?我们应该支持和帮助她实现这个“梦想”吗?

我们都愿意相信世间真有所谓至死不逾的“爱情”,也愿意相信“一见钟情”的魔力确实可以打动一些人一辈子。

但凡事都要有一个度,越过了这个度,就不是“痴迷”与“梦想”的问题了!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把这种狂热而超乎寻常的、建构于亲人朋友痛苦之上无视他人感受的所谓“梦想”叫做“妄想”!

梦想指的是一种虽然离现实生活较远,但拥有者愿意相信它的美好与存在的生活指向,拥有者在保有梦想的同时与现实生活并不脱节。

而妄想则是一种游离于现实生活之外,不符合常规、不能够用正常逻辑去检验与说服,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异己体验”。拥有者常常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既认识不到它的荒谬更认识不到它可能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伤害!

因为资料有限,我们无从得知这12年来她和她家人的具体生活状况。

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家人对于她的几乎所有要求做出的唯一反应就是——服从——无论该要求是否在家庭承受能力之内!

喜欢偶像并没有错,痴迷一时也无可厚非。关键的问题是,这种喜欢和痴迷应该包含在自己能力可以承受的限度。换句话说,就是你自己可以想要嫁给她,甚至可以为此牺牲自己的一切,但家人决不应该为此抱着牺牲自己一切的态度。

近年来,我们很遗憾的看到:一些被家长过分溺爱的孩子,家长的大包大揽、过度保护,使他们“认识到”只要向父母们提出要求,上天入地他们都会倾尽全力。

愈演愈烈的“网络成瘾综合征”,临近大考的突然逃学甚至逃考,一点挫折与批评导致的离家出走等等。

在家庭治疗中,这种现象被称作“界限不清”。家长们以为“再苦不能苦孩子”是指在生活中一味的迁就庇护,混淆家庭成员的界限,一方面阻碍了孩子个人能力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把孩子永远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成为他们永远也甩不掉的拐杖!时间的流逝和年龄的增长不但不能得到孩子们的成长,甚至制造出了一个个走不出家庭的“问题青年”。他们在精神上无法也不愿意走出来,家长们虽然“无奈”却也欣喜的接受这个“乖宝宝”留在自己的身边。

在家长们前来咨询子女教育问题的个案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发人深省的现象。在家庭教育中,子女合理的要求可以满足。但不合情理不近人情的要求如果家长还是一味的服从和满足,那么,换来的决不会是他们的幸福生活。更有可能得到的只是他们无穷无尽的索取和缺乏挫折教育的畸形需求。

醒过来吧,把“妄想”当作“梦想”的家人和朋友们,如果你们真的愿意帮助她,刘德华救不了她,请心理医生为她和她的家庭把把脉,才是走出思想沼泽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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